更新时间:2024-07-04 来源: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 字体:[大 中 小]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奖励在湖南省交通工程相关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促进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经省科技厅备案通过,学会设立了“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根据《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湖南省交通工程相关行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相关附件可从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网站:http://www.hnjtgcxh.com/“科学技术奖”、“通知公告”栏下载。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一)2024年度“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奖项包括“科技团体奖”和“科技成果奖”两类奖项。两类奖项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二)“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通过自主申报并经第三方单位或专家推荐的方式报送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秘书处。本奖项由下列单位或会员推荐(申报):
1.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委员(不含科技奖奖励工作委员会),参与推荐(申报)的委员会或委员不能参与评审或遴选专家。
2.本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推荐(申报)单位应负责对推荐(申报)项目组织审查,并应根据同行的意见在推荐(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承担单位组织推荐(申报)。
(三)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各奖项推荐(申报)条件必须符合《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
2.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立项或基金资助的项目,应提供项目验收、结题或评审报告。
3.推荐(申报)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工程建设类项目建成并通过竣(交)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
4.凡已获得或正在推荐(申报)国家、省级、自治州、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局科技奖励及其他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一律不得重复推荐(申报)。
5.推荐(申报)项目应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且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争议。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申报)材料应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组织编制,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2.“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汇总表
3.据实向学会提交齐全、规范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以及验收、评审证书;属于成果完成单位自立课题的,应提供立项和内部验收、评审证明材料。
(2)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3)用户应用证明:科技成果应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应用,证明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应由直接使用的单位提供,一般不少于2家。
(二)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纸张规格 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一式四份,要求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电子版材料为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申报)书和附件PDF扫描件,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3.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且须获行政审批时间满1年以上。
4.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标准规范、论文专著等项目科技成果应当在项目立项后取得,应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相关性,且与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相关。
5.推荐(申报)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且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争议。
6.主要成员、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须与其他附件、证明材料排序一致,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7.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四、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00(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2-503室
联系人:李 戴,13548625615,0731-82197421
邮 箱: 253893654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